来源:富民就业公众号 | 时间:2023-11-18 20:23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实行合同制管理。具体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负责文字处理、报表统计、文件收发、呈传、发文登记和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计算机、会计、人力资源相关专业优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章守纪、爱岗敬业,要求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表述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运用能力。
(四)满足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任一条件:
1.零就业家庭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未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户籍家庭成员;
2.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失业登记或《就业创业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进行失业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五)同等条件的下列人员优先招聘:
1.符合就业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及退役军人优先;
2.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 原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8:30—2023年11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富民县旧县路县委党校4号楼2楼202室,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三)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册、学历学位证书,及满足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1份。
(四)资格审核:由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资格审核。
(五)聘用: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只组织面试,通过面试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的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自动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六)编制待遇
1.工作时间按照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2.工资待遇:不低于2300元(含财政补贴部分及用人单位补贴部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812917,15908711901。
本公告由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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