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人才市场公众号 | 时间:2023-02-01 17:2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云南省安宁市公证处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云南省安宁市公证处为安宁市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改善公证队伍人才结构,提供公证服务能力,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现决定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一)招聘岗位:公证员1名、公证员助理2名。
(二)工作内容: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公证业务、解答公证业务咨询、完成单位安排的相关工作事务等。安宁市公证处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上人员均不纳入公证处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公证员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公证事业,善于沟通协调,具备敬业、诚信、忠诚、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取得有公证员执业证。
(二)公证员助理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公证事业,善于沟通协调,具备敬业、诚信、忠诚、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
6.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公证工作的;
7.本人及其近亲属(父母、配偶、兄弟姐妹)被判处刑罚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证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9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附照片、联系方式);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证员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22年应届毕业生开具应届生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
(5)报考人员已就业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大屯新区景兴路业务综合楼(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二楼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871-68696289。
(二)考试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不同,分别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根据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须提交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婚的指父母、兄弟姐妹,已婚的指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以上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保障
公证员岗位以及公证员助理岗位均按照《安宁市公证处聘用制人员工资管理方法》进行保障,试用期按保障标准的80%核发。
五、纪律要求
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1-68686289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提供个人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所有招聘事宜(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公示、体检、拟聘用等)均以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微信订阅号发布的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通知或其他原因导致未按招聘程序报考,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如遇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保留调整招聘程序的可能。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到现场咨询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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