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2-07-14 12:0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安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昆明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现将安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1:2或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人员报名成功即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审核。
(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一致(对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招聘单位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1份;
4.《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2份;
5.《安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1份;
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1份;
7.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自愿放弃的,需在资格复审前向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提交本人亲笔签署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准考证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请考生确保通信通畅,如因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电话号码有误或无法接通或处于关机状态等,导致考生本人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外地来(返)昆考生须提前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致电目的地社区的方式提前进行报备。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资格复审单位落实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1. 非中高风险区入安宁人员,“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场参加资格复审。“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的,以及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请及时向报考单位报告情况,并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2. 外地来(返)昆人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48小时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或电子版均可)。有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应于抵昆后24小时内完成,并做好健康监测,建议在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天内有本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建议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应于抵昆后24小时内完成,并做好健康监测。
风险区域划分和名单以国务院客户端和昆明健康宝官方公布为准。
3.考生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亲笔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按时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配合体温检测及核酸检测证明查验。
5. 为减少人员聚集,请考生尽量减少陪同人员,资格复审时除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外,车辆及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地点。陪同人员按相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报备,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建议随行。
6. 凡瞒报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相关责任。
7. 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变化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昆明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持续关注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有变化及时报告报考单位。
监督电话: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699750
安宁市纪委安宁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871—68694808
附件:
附件3:安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云南事考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