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0-06-18 20:0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
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县2020年应对新冠脑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毕业生面试工作,根据《红河州应对新型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毕业生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920011020),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麻醉(920011024)、护理(920011027),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920021001)、中医医师(920021002),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920021003),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口腔医师(920021004),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临床医师(920021008),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临床医师(920021009),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药师(920021010),石屏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920031011)、口腔医师(920031012)、医学影像医师(920031013),石屏县中医医院临床医师(920031014)、康复技师(920031019),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三、面试分值设置、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按考官人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同一岗位考生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拟录用人员时,对最终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后的成绩来确定拟录用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免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发给面试成绩通知单。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至结束。
地点:石屏县卫生健康局(石屏县异龙镇汇源路延长线卫计小区)。
设面试考场两个:第一考场设在石屏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第二考场设在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考场分别设候考室、考试室和候分室。
分组:面试工作按医疗机构性质分为两组同时进行。即:县级医疗机构面试组(第一组)和乡镇卫生院面试组(第二组)。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县人大、政协和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相关人员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3-4858720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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