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3-06-27 17:5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
商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屏边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转任规定》《云南省公务员转任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间公务员转任工作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
本次商调岗位为屏边县部分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具体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商调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商调人员范围。
1.红河州除屏边县以外各县(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2.红河州除屏边县以外各县(市)在职在编的事业人员。
(二)商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业务素养,品行端正;
3.具有商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或夫妻双方有1人在屏边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2岁;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商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商调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违规进入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商调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如实填写《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或《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选择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岗位,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事业人员聘用文件复印件;
(5)近期免冠蓝白渐变底正装彩照3张和电子版;
(6)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到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310室(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报名,事业人员到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屏边县玉屏镇香榭路6号)报名。
3.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4.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或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商调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二)考察与公示。
1.考察。按照2:1的比例确定每个商调岗位考察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按实际报名人员进行考察。与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县(市)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后,由中共屏边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商调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审核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政治素质、廉政情况等。根据考察结果,由商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商调人员名单。
2.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商调人员名单,通过“屏边县人民政府网”“苗乡屏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商调。由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发商调函至报名人员所在县(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商调,商调同意后填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转任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审批表》一式3份。
(三)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商调公务员岗位的人员调入后,需确定职级的,由县委根据当前职级职数情况及工作实际确定,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调入后,根据调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商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873-3221088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0873-3225216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附件1: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岗位表.xlsx
2.附件2: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事业人员岗位表.xlsx
3.附件3: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商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附件4:屏边县2023年面向各县(市)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来源:http://www.hhpb.gov.cn/zfxxgk/gsgg_15885/202306/t20230627_645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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