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2-12-12 17:5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建水县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为做好建水县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建水县2023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试人员
报名参加建水县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人员名单详见《建水县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安排
(一)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考试通知书
1.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考试通知书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建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资助中心。
2.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考试通知书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填写的《建水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如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以上材料须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资格确认不予通过。
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试采取专业考核与面试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考核
高中文化课教师(不含音乐、体育教师):采取做各学科高考模拟题的方式进行考核。
高中音乐教师:采取做乐理试题的方式进行考核。
高中体育教师:采取测试四项身体素质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专业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时间:2022年12月17日08:00
地点:建水县第六中学(建水县北山路5号)
2.面试考核
高中文化课教师、高中体育教师(不含高中音乐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面试成绩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高中音乐教师:采取声乐+钢琴演奏方式进行。声乐:自选一首歌曲演唱,中国作品或外国作品原文演唱均可;将演唱歌曲的乐谱复印五份交给面试考官(不得在乐谱上出现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任何标识,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及成绩);可带U盘伴奏,也可以自弹自唱(伴奏音乐自备,MP3格式,存储至U盘,该U盘仅存储本次考试所用的音乐。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可采用清唱方式参加考试)。钢琴演奏:1.自选一首钢琴曲演奏,中外乐曲、奏鸣曲均可;2.现场抽曲目,看简谱钢琴即兴伴奏,一首歌曲能按要求分别用四个不同的调伴奏。面试成绩为100分,声乐占50分,钢琴演奏占50分(其中自选曲目占25分,即兴伴奏占25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2022年12月18日上午08:00
地点:建水县第六中学(建水县北山路5号)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出现成绩并列,以小数点后第三位确定排名先后;以此类推,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成绩均并列,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持身份证原件、考试通知书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间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考生在等待考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4.考试期间严禁使用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五)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县人大、县政协、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投诉电话:0873-7661376。
(六)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红河州疫情防控公告,防控具体要求后续会根据云南省和红河州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建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本次考试的动态信息,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请考生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在建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7662405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0873—7613937
附件:建水县2023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进入考试人员名单.xlsx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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