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0-11-18 19:2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开展2020年公开招聘辅警考察政审和体检等后续工作的通知
根据《红河州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红河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已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男性18人,女性6人)等额确定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体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时间:2020年11月15至20日
考察政审工作由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具体实施。已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非红河州户籍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4日15时到红河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蒙自市凤凰路25号419室)领取政审材料。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11月15日9时
(二)地点: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健康管理中心一区(蒙自市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沿上海路向南行100米左右)。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文身系淫秽暴力或非法组织标志等,不合格。
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他身体条件:以《红河州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男性:476元/人,女性491元/人);
(二)请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按考察政审实施单位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察政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体检注意事项请查看《体检须知》(附后);
(四)请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附:1.红河州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辅警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册
2.《体检须知》
红河州公安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红河州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辅警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册
附件2:《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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