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19-12-26 18:0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红河州机关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坚持原则,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红河州城镇居民户口。
(三)具有《就业创业证》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22至30周岁。
(五)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教育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优先。
(六)会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视频拍摄剪辑和制作、音响设备播放等。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方式:
(1)报名途径:网络邮箱报名。
(2)报名邮箱:843163559@qq.com
(3)报名流程:下载填写《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表》并附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843163559@qq.com,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姓名。
4.资格审查:由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公益性岗位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公益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聘期3年。
2.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黄忠惠1376935531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蒙自市明珠路州级机关幼儿园
附件: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xls
红河州州级机关幼儿园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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