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河人才网 | 时间:2021-07-09 22:2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红河州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中医学教师(岗位代码3)、英语教师(岗位代码4)、会计(岗位代码5)、心理咨询师(岗位代码6)、党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7)、专职组织员(岗位代码8)、教务管理人员(岗位代码9)、医学影像教师(岗位代码10)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
1、中医学教师(岗位代码3)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用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讲课课题是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参加本岗位随机抽签产生的第1号面试考生作为抽题的代表,当全部考生的面在3个备选课题中随机抽取一个讲课课题,同一岗位考生均讲同一个课题。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面试顺序在面试前5分钟通知考生面试课题。要求考生在面试前需每个课题打印5份教案,面试时根据抽取的课题提交5份讲课课题的教案(打印),教案不得有姓名和任何特殊标记,教案出现姓名和特殊标记的,取消教案提交,现场不提供打印。讲课时间30分钟,不得使用PPT等多媒体讲课。
2、英语教师(岗位代码4)、会计(岗位代码5)、心理咨询师(岗位代码6)、党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7)、专职组织员(岗位代码8)、教务管理人员(岗位代码9)、医学影像教师(岗位代码10)采取提问的方式进行。由参加本岗位随机抽签产生的第1号面试考生作为抽题的代表,当全部考生的面在3套备选题中随机抽取一套题,同一岗位考生均提问同一套题。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
(二)面试内容
1、中医学教师(岗位代码3)
教材:《中医学》
主编:李季委
书号:9787513225076
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供临床医学药剂学等专业用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
备选课题:
(1)五行的概念特性及归类 教材P11-12
(2)感冒 教材P329-331
(3)痛经 教材P403-406
三、时间和地点
(一)中医学教师(岗位代码3)、英语教师(岗位代码4)、会计(岗位代码5)、医学影像教师(岗位代码10)
1、集中时间和地点
面试者于2021年7月18日上午8: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大门口对考生进行身份(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健康码查验,并进行体温测量。2021年7月18日上午8:30未到校门口,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抽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8:4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各岗位候考室中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
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 面试室 | 候分室 | 备考室 | 候考室 |
中医学教师 (岗位代码3) | 南教学楼一楼 102教室 | 南教学楼一楼 104教室 | 南教学楼一楼 105教室 | 南教学楼一楼 106教室 |
英语教师 (岗位代码4) | 南教学楼二楼 203教室 | 南教学楼二楼 205教室 | 南教学楼二楼 206教室 | |
会计 (岗位代码5) | 南教学楼三楼 303教室 | 南教学楼三楼 305教室 | 南教学楼三楼 307教室 | |
医学影像教师 (岗位代码10) | 南教学楼四楼 403教室 | 南教学楼四楼 405教室 | 南教学楼四楼 407教室 |
(二)心理咨询师(岗位代码6)、党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7)、专职组织员(岗位代码8)、教务管理人员(岗位代码9)
1、集中时间和地点
面试者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8:00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大门口对考生进行身份(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健康码查验,并进行体温测量。2021年7月19日上午8:30未到校门口,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抽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9日上午8:4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各岗位候考室中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9日上午9:00。
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南教学楼。
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 面试室 | 候分室 | 候考室 |
心理咨询师 (岗位代码6) | 南教学楼一楼 102教室 | 南教学楼一楼 104教室 | 南教学楼一楼 106教室 |
党务工作人员 (岗位代码7) 专职组织员 (岗位代码8) | 南教学楼二楼 203教室 | 南教学楼二楼 205教室 | 南教学楼二楼 206教室 |
教务管理人员 (岗位代码9) | 南教学楼三楼 303教室 | 南教学楼三楼 305教室 | 南教学楼三楼 307教室 |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人大、州政协、派驻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873-3057506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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