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时间:2023-06-30 10:3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2023年梁河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
技能测试工作方案
根据《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测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梁河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测试工作的领导。
成立由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测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测试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保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果客观公正,择优聘用。
三、测试岗位
梁河县幼儿园教师(岗位代码:15399014006013014),梁河县乡镇小学英语教师(岗位代码:15399014006023026),梁河县乡镇小学语文教师(岗位代码:15399014006023027),梁河县乡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代码:15399014006023028),梁河县初中学段物理教师(岗位代码:15399014006024029),梁河县初中学段数学教师(岗位代码:15399014006024030),梁河县初中学段化学教师(岗位代码:15399014006024031)。
四、测试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测试时间
2023年7月6日上午8:30开始,直至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工作结束。
(二)测试地点
梁河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学楼(梁河县遮岛镇弄么村6-1号)。
(三)测试教材
学前教育使用浙江教育出版社大班下册教材(幼儿智慧游戏课程1-6);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五年级下册教材;初中数学、物理、化学学科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级下册教材。
(四)测试方式
所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在15分钟内完成;备课时间20分钟。
(五)评分标准
所有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岗位总分为100分。
(六)测试流程
1.报到
考生须于2023年7月6日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梁河县职业高级中学候考室进行签到。
2.候考
本次测试全部考生在1个候考室进行候考,监考员在候考室门外逐一核实考生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是否与本人信息相符,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候考室。监考员根据考生报考岗位进行分组,组织考生签到并进行技能测试顺序抽签,登记考生抽签的顺序号,发放考生顺序号牌。
引导员负责按学科序号从候考室引导考生到抽题室领取课题后,再引导考生到备课室。每个岗位从第2个考生开始,间隔20分钟后引导考生到抽题室领取课题。
3.抽题
所有考生在1个抽题室领取课题(相同岗位采取同课异构的方式进行)。监考员负责按考试顺序让考生抽取备课课题并发放备课纸。
4.备课
所有考生在1个备课室进行备课。监考员按照考生抽取的测试序号及岗位,登记考生备课时间,安排考生在指定地点备课20分钟。备课时间到由不同学科引导员引领考生进入相应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考场,测试结束后引领考生进入候分室等候测试成绩。
5.测试
考官宣布开考后,参加测试考生方能进行说课。
考官根据考生教学技能展示情况独立进行赋分。
监督员负责全程监督测试过程;开考前宣读监督词;发放给考生成绩通知单。
计时、记分员在考试距说课规定时间还差3分钟时,摇铃提醒,时间到再次提醒。计时、记分员计算出成绩。
核分员核实后填在成绩通知单上,交给监督员。
6.候分。
所有考生在1个候分室进行候分。监考员负责监督考生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候分室等候测试成绩。
(七)成绩计算
测试考官每组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按百分制赋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个成绩的平均分(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测试结果公布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技能测试成绩统一在梁河县职业高级中学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测试资格。
(二)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测试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入考场,除身份证和考试文具外的其他物品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必须全部切断电源)。
(三)考场有视频监控全程录像。进入考场时将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检探测,请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携带助听器的考生请自行取下,以免造成伤害。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物品必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考场。凡不把上述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保管的考生,视为违规,取消测试资格。
(四)所有测试考生实行代码制,进入考场只报本人测试代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本人父母姓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取消测试资格。
(五)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六)所有陪考、送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参加测试的考生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应随时等待工作人员通知;考生进入考点学校后身体出现不适须及时报告;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以外的学校其他区域;测试结束不得将试题、稿纸及各类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带走;考生考试结束后须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及学校其他区域滞留。
(七)考生在候考室、考场、候分室内禁止喧哗和吸烟。
(八)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本方案未尽事宜请与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692-6164415,18088168829。
来源:https://www.dh.gov.cn/rsj/Web/_F0_0_5FL5TF98F1449DC0C63B4209B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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