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时间:2020-03-12 17:46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
一、报名方式
各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人员,统一到现居住所在社区领取《公益性岗位就业报名登记表》,经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公示后,将登记表交至德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不再接受直接联系用人单位人员报名)。
交表地址:德宏州政务服务中心A2区14号
交表截止日期:2020年3月23日(若遇公示期间,请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到州就业局登记)
联系人:刘云丽 杨云梅
联系电话:13578272575 13608762016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文件精神:
1.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包括:
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为“就业困难人员”)
2.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重新计算,安置人员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各地符合再次按程序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的人员名单,在30日内按程序逐级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备案。
3.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流程: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要通过媒体、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内容,公告期不少于15日。根据本地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条件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合理确定城镇公益性岗位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4个岗位
二、工作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接件出件;负责“厕所革命”、“老旧小区改造”及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良好团队合作精神,与人沟通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认真履职。30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
四、工作地点: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芒罕路32号)和州政务服务大厅
五、薪资待遇:
除政府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外,聘用单位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使公益岗位人员每月的补贴达3000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待遇工资发放,每月1500元,聘用单位不给予补助。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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