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网站 | 时间:2019-12-27 18:0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德宏州检察院2019年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面试公告
根据《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为确保德宏州检察院2019年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百荣楼(芒市团结大街路193号)
二、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报考德宏州检察院2019年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的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如下:段琪(准考证号:1912011109) 、王明玉(准考证号:1912011108) 、陆江(准考证号:1912011103) 、苏琳(准考证号:1912011110) 、莫静(准考证号:1912011106) 、
余蕊(准考证号:1912011101) 。
三、面试方式及最低分数控制线
本次面试采用模拟控辩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四、面试流程
1.考生报到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00-7:30到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百荣楼报到。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实行封闭式管理。
2.候考
上午7:35,候考室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7:40考生抽签确定控、辩方,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8:10第一组控辩双方考生进入备考室备考。
3.面试准备
上午8:10-8:30,考生在备考室内构思发言提纲,时间20分钟。
4.面试
8:30,引导员引导考生进入考场,按程序开展面试。面试结束,由引导员引导至休息室。
5.成绩通知
当后一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前一组考生返回考场,听取面试成绩。
五、考生面试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凡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扣5分。
3.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面试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物品必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考场。凡不把上述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保管的考生,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本人父母姓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扣5分;
5. 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6. 面试时,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作答、记录或标记,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7. 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考场、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8. 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提醒事项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晓相关规定及时间安排,凡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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