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信 | 时间:2021-03-05 17:5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主要是协助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从事全州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本次共招聘15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工作地点在芒市的有9名,在瑞丽市的有2名,在陇川县的有2名,在盈江县的有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德宏州户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交警工作;
2、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责任心强,具备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能自觉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3、年龄在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1月至1986年1月出生),身高在160CM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持有三年以上驾龄且准驾车型为C1类以上(含)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发生致人死亡、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负交通事故次要以上责任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6、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知识;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吸食毒品的,酗酒行为的;
2、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疾病史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的;
4、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因违规行为被取消考试员资格记录的;
6、现任职驾校教练员或者社会考场的工作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交警工作情形的。
(三)优先聘用条件
1、退伍军人、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2、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03月05日—03月25日
(二)报名地点
德宏州芒市大街61号(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应聘人员需携
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个人简历。
(报名时需注明所报工作地点)
报名咨询电话:0692—2115008。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电脑操作、驾驶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并依法签订书面劳动用工合同。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每月人均4070元(含工资3200元及五险)
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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