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洱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1-03-10 14:43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洱源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切实抓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发2021年公益性岗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岗位数量
根据各单位上报需求情况,2021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指标 110个,共征集岗位110个(具体岗位开发表附后),若出现岗位空缺则进行补充聘用。
二、招聘人员范围
属于本县城镇户籍,持《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18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内,男性: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失业人员:
(一)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即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稳定收入的家庭;
(二)就业特别困难人员中夫妻双方失业、困难单亲家庭失业人员、“4050”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注:已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再进行重复开发)
三、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标准按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即1350元∕月)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25日
2、报名地点:开发岗位的各用人单位
3、报名须携带的材料:公益性岗位申请书,《洱源县特殊困难人员申报公益性岗位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其中:双失业人员须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低保人员提供《低保领取证》原件、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二)双向选择。有就业愿望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自主招聘,经双方洽谈达成一致后,将《洱源县特殊困难人员申报公益性岗位认定表》及相关资料报县就业局审核。
(三)聘用。由用人单位在本单位对拟聘人员及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材料或照片交县就业局存档, 县就业局审核通过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一式三份),期限三年,实行一年一聘一签;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聘用人员均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对违反《洱源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或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协议。
六、其他事项
年内用人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集中报名时间后在招聘人数内自行组织招聘,求职者也可联系用人单位报名。
七、监督
公益性岗位开发,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咨询电话:0872-5123783
投诉电话:0872-5127962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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