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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理州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568人公告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0-05-22 19:40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2020年大理州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568人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

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568名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专项招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568人,其中:公共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8人、乡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0人、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0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可通过大理州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ali.gov.cn/)查询。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2018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此次专项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查询。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18:00。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

3.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5.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和免笔试(具有博士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费,报名费将于网上审核结束后退回本人缴费账户。

(四)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州、县(市)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分级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5日24:00。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州级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报名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如报名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理州卫生健康委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可重新报名。

(五)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50元/科,共2科)。因考生个人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的,一律不予退费。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日9:00—6月6日9:00。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招聘计划裁减

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其中: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度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规定以下情形可以放宽: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硕士毕业生;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博士毕业生,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可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招聘。

2. 麻醉、妇产、儿科等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急需紧缺岗位,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降低开考比例或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需高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参与后续招聘过程。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试科目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确定。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类别分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非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职业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

笔试地点: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在各地设置的考点参加笔试,具体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如考生在考试前体温检测异常,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2020年6月18日由州、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分别对州直属和县(市)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凭就业推荐表进行资格复审,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后续招聘过程。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工作于2020年6月20—21日进行,由州级、各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组织。面试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和《面试通知书》进行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卫生健康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优惠政策

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度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规定,本次专项招聘享受以下倾斜政策: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麻醉、妇产、儿科等紧缺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三)按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五)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落户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全程接受州纪委监委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中单位和个人违反其他相关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认定及处理。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0871-67155911

联系电话:0872-2316481(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872-2316499(州纪委监委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

大理州人民医院0872-2169392

大理州中医医院0872-2190365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0872-2128935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0872-2125916

大理州疾控中心0872-2323008

大理州中心血站 0872-2254391

大理市卫生健康局0872-2299144

漾濞县卫生健康局0872-7524817

祥云县卫生健康局0872-3121025

宾川县卫生健康局0872-7148039

弥渡县卫生健康局0872-8162692

南涧县卫生健康局0872-8521160

巍山县卫生健康局0872-6123059

永平县卫生健康局0872-6525156

云龙县卫生健康局0872-5520432

洱源县卫生健康局0872-5124805

剑川县卫生健康局0872-4521237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0872-3032162

附件:1. 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附件1: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表

2.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机对话考试专业科目
附件2: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机对话考试专业科目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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