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柏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3-11-03 14:2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内服务期满特岗
全科医生定向考核招聘为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楚雄州卫健委、州编办、州人社局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全科医生安置工作的通知》(楚卫通〔2023〕37号)和《楚雄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关于印发2019年楚雄州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卫通〔2019〕47号)以及《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5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全县服务期满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设置定向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4个,原则上安置在特岗全科医生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具体为双柏县独田卫生院定向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2个,双柏县法脿中心卫生院、双柏县大麦地卫生院定向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各1个。
二、定向考核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定向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选调临床医生必备条件:2019年招聘在县内乡镇卫生院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以签订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的时间计算,即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服务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工作实绩突出;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医德医风考评合格;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定向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shb.gov.cn/)上发布公告。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2023年服务期满定向考核招聘安置的特岗全科医生,于2023年11月6日以前将本人有关材料(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学历证、特岗医生聘用合同、服务年度内的考核证明材料、本人申请)等材料交至双柏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2023年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因医师资格证书暂未下发,可提供系统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合格证明。
经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及有关要求
1.考试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00—16:00。
2.考试地点:双柏县卫生健康局五楼大会议室。
3.考试工作实施:此次笔试考试工作全程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4.考试科目:此次笔试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医学基础理论、医疗法规知识、医德医风知识等,不指定复习教材,不指定培训机构,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5.最低控制成绩:考生综合笔试最低控制成绩根据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6.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以阅卷实际得分为准,阅卷结束后及时在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人员查疑。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成绩的,按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考察、体检。考察、体检时本人不如实提供信息,影响考察、体检结论或者与考察、体检发现情况有明显差别的,考察、体检按不合格论处,不再作补充调查或再次体检。
1.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考察组,对达到最低控制成绩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2.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双柏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己承担。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
(六)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连同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双柏县卫生健康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统筹组织、协调,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县人社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考试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三)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考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六)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安全自行负责。招聘单位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六、本公告由双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电话:0878-7722138
七、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878-7711997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878-7712241
附件:双柏县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信息表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日
附件【双柏县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信息表.xls】
来源:http://www.cxshb.gov.cn/info/1621/427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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