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19-12-06 15:1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禄丰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禄丰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聘用期限
本次招聘禄丰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员105名(金山驻勤点60人、勤丰驻勤点30人、县国有林场驻勤点15人)。聘用期限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继续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无不良记录和精神性疾病,能吃苦耐劳。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年龄在18-45周岁,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小学以上文化,退役军人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12月30日
报名地点:禄丰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勤丰镇羊街驻勤点、县国有林场驻勤点(一平浪)。
报名时需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基础工资2300元/月;工龄工资50元/年;职务工资,队长300元/月,中队长200元/月,班长及后勤人员100元/月:持有B1类汽车驾驶证以上人员200元/月,持有B2类汽车驾驶证人员100元/月。
(二)其它待遇。生活费600元/月(统一食宿),统一着装,并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及相关保险。
五、招聘要求
(一)参加报名的人员须经派出所及村委会进行政审,有严重违法违纪,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和行政处罚的不予聘用。
(二)政审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若在体检中有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疾病影响工作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统一到县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集中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训练、技能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在招聘单位发出招聘事宜通知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名的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应聘者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应聘者的各项表格必须真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如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其他待遇相同,试用期满后,购买相关社会保险。
(七)一经录用的队员,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录用人员户籍,就近安排到县森林扑火专业队、勤丰镇羊街专业扑火队、县国有林场专业扑火队(一平浪)。
咨询电话:0878-4142119
禄丰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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