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0-09-10 16:14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大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招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县人社局同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等;
3.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具有从事统计工作或计算机专业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四十周岁;
4.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标准每月2600元。人员一经招聘录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参加相关基本保险,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签订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大姚县统计局三楼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303室),联系电话:0878—6204725,联系人:朱娜、颜建萍。
(三)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持个人简历、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材料。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资格认定。报名时持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由相关人员进行资格认定。
(二)面试。由县统计局对资格认定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并组织考核。
七、监督保障: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
联系人电话:0878-6222025。
大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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