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网站 | 时间:2024-04-24 13:25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楚雄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资格复审和考核公告
为做好楚雄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资格复审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中学数学教研员(兼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1人。
(二)中学英语教研员1人。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楚雄州教育体育局五楼512会议室(楚雄开发区永安路273号)。
3.资格复审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电话通知)。
楚雄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咨询电话:0878-3123196
(二)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推荐表及与业绩评价相关的各类佐证资料(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及论文发表的刊物等)原件,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等材料有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提供材料均要求有经办人签名、复印或审核日期、内容及印章清晰。
四、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考核,考核为结构化面试、业绩评价两部分组成。结构化面试占80分,业绩评价占20分。根据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3:1的比例进行业绩评价。
(一)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4月27日下午14:00—18:00。
考核地点:楚雄州教育体育局五楼512会议室(楚雄开发区永安路273号)。
(二)考核内容
1.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抽签顺序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分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结构化面试得分,按80%计入综合成绩。
2.业绩评价:考核组依据《楚雄州2024年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公告》“标准12楚雄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对考生业绩情况进行评价,按20%计入综合成绩。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80%+业绩评价成绩×20%。综合成绩当天在楚雄州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选调。
六、考察、体检及公示
(一)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测评、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等方式,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专业能力,坚守德、廉底线。在调出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对业绩评价中个人提供情况进行核实,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选调。
(三)递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选调单位集体研究不适宜选调等原因出现未产生人选的,在公示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次。
(四)公示。拟选调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核、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选调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参加考核小组人员要求
考核过程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招聘流程及程序,参加考核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及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对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加强监督,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禁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0878-312284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
来源:https://jyty.cxz.gov.cn/info/1065/11036.htm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云南事考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