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 时间:2022-06-22 14:0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楚雄州2022年州属卫生健康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复审和考试公告
楚雄州州属卫生健康单位楚雄州人民医院、楚雄州中医医院、楚雄州疾控中心、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楚雄州中心血站、楚雄州彝族医药研究院、楚雄州传染病医院8家单位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xz.gov.cn)、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www.cxz.gov.cn)发布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已按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因楚雄州传染病医院招聘岗位无人报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其他单位招聘按原公告执行。现将楚雄州2022年州属卫生健康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复审和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审查出资格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序号 |
招聘单位 |
资格复审时间 |
资格复审地 |
咨询电话 |
1 |
楚雄州人民医院 |
2022年6月28日 8:30—18:00 |
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新门诊楼11楼1123会议室 |
0878—3122029 |
2 |
楚雄州中医医院 |
2022年6月23日 8:30—18:00 |
楚雄市鹿城西路354号 州中医医院3号楼礼堂 |
0878—3123125 |
3 |
楚雄州疾控中心 |
2022年6月24日13:00—13:50 |
楚雄市紫溪大道192号 州疾控中心6楼小会议室 |
0878—3388519 |
4 |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 |
2022年6月23日 8:30—17:00 |
楚雄市阳光大道州精神病医院行政综合楼5楼人事科 |
0878—6169670 |
5 |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
2022年6月28日 8:30—10:00 |
楚雄市开发区紫霞路51号州妇幼保健院7楼大会议室 |
0878—3392847 |
6 |
楚雄州中心血站 |
2022年6月23日 8:30—18:00 |
楚雄市航空路203号 州中心血站5楼小会议室 |
0878—3026053 |
7 |
楚雄州彝族彝药研究院 |
2022年6月23日 8:30—18:00 |
楚雄市鹿城西路354号 州中医医院3号楼礼堂 |
0878—3123125 |
(二)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1寸半身像一张以及其他相关招聘材料。现场审查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紧缺人才招聘考试除楚雄州人民医院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外,其他各招聘单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已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楚雄州中医医院、楚雄州彝族医药研究院笔试开考比例未达1:3的岗位,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序号 |
招聘单位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楚雄州中医医院 |
2022年6月24日 上午8:30—10:00 |
楚雄市鹿城西路354号州中医医院3号楼礼堂 |
0878—3123125 |
2 |
楚雄州疾控中心 |
2022年6月24日上午8:00—10:30 |
楚雄市紫溪大道192号 州疾控中心6楼大会议室 |
0878—3388519 |
3 |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 |
2022年6月24日 上午9:00—10:30 |
楚雄市阳光大道州精神病医院行政综合楼6楼大会议室 |
0878—6169670 |
4 |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
2022年6月29日 上午9:00—11:00 |
楚雄市开发区紫霞路51号州妇幼保健院7楼大会议室 |
0878—3392847 |
5 |
楚雄州中心血站 |
2022年6月24日上午8:30—10:30 |
楚雄市航空路203号 州中心血站5楼大会议室 |
0878—3026053 |
6 |
楚雄州彝族彝药研究院 |
2022年6月24日 上午8:30—10:00 |
楚雄市鹿城西路354号州中医医院3号楼礼堂 |
0878—3123125 |
(二)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直接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楚雄州人民医院 |
2022年6月29日 上午8:00至结束 |
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新门诊楼12楼1203会议室 |
0878—3122029 |
2 |
楚雄州中医医院 |
2022年6月24日 下午14:30至结束 |
楚雄市鹿城西路354号 州中医医院3号楼礼堂 |
0879—3123125 |
3 |
楚雄州疾控中心 |
2022年6月24日 下午14:00—18:00 |
楚雄市紫溪大道192号 州疾控中心6楼示教室 |
0878—3388519 |
4 |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 |
2022年6月24日 下午14:30至结束 |
楚雄市阳光大道州精神病医院行政综合楼6楼小会议室 |
0878—6169670 |
5 |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
2022年6月29日 下午14:30至结束 |
楚雄市开发区紫霞路51号州妇幼保健院7楼大会议室 |
0878—3392847 |
6 |
楚雄州中心血站 |
2022年6月24日 下午14:30至结束 |
楚雄市航空路203号 州中心血站5楼大会议室 |
0878—3026053 |
7 |
楚雄州彝族彝药研究院 |
2022年6月24日 下午14:30至结束 |
楚雄市鹿城西路354号 州中医医院3号楼礼堂 |
0878—3123125 |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重点测试考生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由州属各招聘单位确定。
3.面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算出平均分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并在招聘单位公示栏内张贴公示。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组织笔试的岗位,楚雄州中医医院、楚雄州彝族医药研究院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为100分;其他招聘单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遵守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计为零分。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当日提前到面试考点集中点名核验身份,并进行考试顺序号抽签,抽签时仍未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时考生只能报抽签的序号,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考生个人的身份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应遵守面试纪律,服从面试工作安排,关闭并上缴通信工具。
4.未尽事宜各招聘单位将具体通知考生,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资格复审和考试期间的衣、食、住、行、安全等均自行负责。
三、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进入报考单位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前,必须携带本人手机,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48小时内(以检测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电子或纸质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一)“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二)“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可进入报考单位考点参加资格复审和笔试、面试。
(三)“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有*号标记的(即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存在风险的考生,需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完成相应的管控措施,且资格审核或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体温异常(>37.3℃)由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五)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需配合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六)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八)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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