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时间:2021-06-07 17:2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楚雄州广播电视台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楚雄州广播电视台因工作需要,在全州范围内选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1. 财务岗1名。专业限财政税务类、经济学及经济贸易管理类、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类。
2. 综合岗1名。专业限法学类。
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二、公开选调范围及服务期限要求
1.全州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全州范围内机关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过公务员登记备案在职在编,且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3. 选调人员一经选调,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
三、公开调选对象资格条件和不作为公开选调对象的情形
(一)资格条件
1. 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信念坚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敢于担当;中共党员优先。
2. 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均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
5.七级职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7日以后出生),八级职员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7日以后出生),九级职员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在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在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在35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7. 政治审查合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需提交放弃公务员身份的书面承诺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公开选调对象: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接受巡察、审计尚未出具意见或报告的;
4. 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与选调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 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不予选调的其他情形;
7.不符合《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楚人社发〔2020〕6号)规定调配条件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公布选调单位及岗位、人数、报名资格条件和选调程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以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为主,楚雄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同时转发。
(1)事业单位人员填写《楚雄州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审批表、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档案审核确认表复印件,统一扫描为PDF格式,命名为“姓名+选调报名材料”。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填写《楚雄州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放弃公务员身份书面承诺书(本人黑色碳素笔签名、按手印)复印件,统一扫描为PDF格式,命名为“姓名+选调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提交至楚雄州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工作邮箱:cxzgdtrsk@126.com。咨询与联系电话:0878—3010133。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自2021年6月8日起至2021年7月8日止。除规定材料外,一律不接受其他请托电函及无关材料。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完成。根据选调公告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
每个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组织开考。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理论水平、时事政治、专业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进行等额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重点考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楚雄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和单位公告栏公告。
选调单位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培训班。
(四)考察体检
1.根据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员。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突出政治标准。核实考察选调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征求调出地纪检监察机关对拟调配人选的意见。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个人承担。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规定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五)讨论决定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按每个选调职位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提请州广播电视台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六)公示和调动
讨论决定同意调动的人员名单,在楚雄州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查后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按照有关政策确定选调人员职级或岗位聘用。
选调人员身份为公务员的,下发调配通知前须按《云南省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规定办理公务员退出备案手续。
选调人员选调后一律转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执行相关待遇。
八、工作纪律
(一)公开选调工作在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州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由州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严格执行选调程序和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统一政策口径和标准,不得随意放宽或者限制报考资格条件。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三)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选调工作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考试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78-3010133(楚雄州广播电视台人事科)。
监督电话:0878-3114430(楚雄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878-3389685(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楚雄州广播电视台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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