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0-09-10 16:4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业务扩展,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17名,各岗位报名条件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党管人才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临床医学岗位3名;
(二)护理岗位10名;
(三)预防医学岗位1名;
(四)医学检验岗位1名
(五)康复治疗岗位1名;
(六)会计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3.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4.属腾冲生源或持有腾冲户口。
5.年龄 30 周岁以下(1990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取得
执业医师资格的放宽到 35 岁以下(1985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条件
1.临床医学岗位:具备普通高校临床医学或儿科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护理岗位:具备普通高校护理学(或护理、高级护理、高等护理、医学护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2020年毕业生须具备报考相应执业资格的条件)。
3.预防医学岗位:具备普通高校预防医学(或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医学检验岗位:具备普通高校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康复治疗岗位:具备普通高校康复医学或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6.会计岗位:具备普通高校会计学(或财务会计、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 日8:00—17:00。
2.报名地点: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号楼四楼会议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17日15:00—17:00,
腾冲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号楼四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书》(2020年毕业的须具备报考相应执业资格的条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相关执业资格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及同意变更注册地点的证明。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成绩 100 分,笔试成绩从高分按招聘岗位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 100 分,面试成绩低于 70 分以下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 100 分)。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不足 1:3 的岗位不再进行笔试,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聘用,面试成绩低于 75 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满分为 100 分),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由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体检单位,医、护专业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专业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中的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由本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5 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按当年最低工资发给生活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属个人缴纳部份从个人工资中代为扣除)。
六、纪律
(一)通知时效。
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医院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卫健局、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875-5131272
联系人: 潘正娟:13094369738 余深东:182087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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