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时间:2020-08-15 15:11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
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隆组联发〔2020〕15号)规定,现将2020年隆阳区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共5人,具体为:
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1人
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护、技师岗1人
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岗1人
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护、技师岗1人
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1人
二、选调范围
隆阳区除青华、永昌、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乡镇(街道)服务年限满5周年(2015年及以前招录人员),新流动人员在新单位工作满1周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资格条件
报考医师岗的必须具有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报考药、护、技师岗的必须具有药、护、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报考财务岗的必须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12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选调岗位。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隆阳区新华路167号)
(三)资格复审
2020年8月19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同时请隆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廉政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四)笔试
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0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五)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1:1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考察人员。
(六)考察、公示
1.考察。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对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调人选。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公示。拟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选调或自愿放弃情形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符合条件的拟调人员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及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严格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调工作期间,参加选调人员在相关通知时限内,未能按时到场、提交相关资料、完成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与选调组织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职,廉洁自律,遵守保密制度。
(四)参加选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违反相关纪律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各相关人员有需要回避的,要主动提出,申请回避。
(六)严禁组织、煽动采取非组织措施干扰选调工作,一经发现,将对参与、组织、煽动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公告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5-3037080(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75-2192996(区纪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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