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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1-03-11 17:34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网络报名(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6日23:59前有效)。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条件;

2.年龄范围:35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端正,身心健康,熟悉文秘工作,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和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有公文写作基础和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的优先;

4.户籍地限保山市户口;

5.同等条件下,具有文秘专业、计算机专业或从事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熟悉计算机操作,熟悉使用办公软件,具有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人员;

3.品性不端正,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10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络报名(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6日23:59前有效)。

(扫码报名)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6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内(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联系电话:0875-3067000。

(2)报名地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股(隆阳区兰城路584号617室)。

(3)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如下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具备上述所列优先考虑条件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和相关作品,否则不予认定。

(三)资格审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现场进行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环节。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测试面试。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测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政审。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招聘对象。招聘对象需进行体检(含尿检),费用自理。体检、政审合格的进入招聘公示环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情况,可按测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

(七)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聘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基本待遇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用人单位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即:五险)以及工会相关福利,不提供食宿。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合同期2700元/月。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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