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0-06-16 22:59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发展改革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保山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有经济学、金融学、土木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及有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4.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6月15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招聘简章,同时在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网页上同步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99号301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交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张。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笔试人员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笔试。
(四)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在面试前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未进入面试资格人员中递补1次。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七)确定招聘对象
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由人事科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及吸毒尿液检测,费用自理。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牵头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九)待遇
1.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1年,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单位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安排食宿。
2.签订劳动合同(正常最长不超过3年)。
四、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负责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易理宏、邵凤
联系电话:2142707。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213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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