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山市人社局网站 | 时间:2021-04-21 23:18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关键信息:
招聘人数:10人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00:00起至4月30日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保山质检中心”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二类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强制检定、仲裁检验(检定)及事故鉴定等技术工作,提供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服务;开展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保山质检中心坐落于隆阳区兰城路北延长线,占地20.24亩,建筑面积13761.41㎡,现有干部职工87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38人,合同制职工49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岗位5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岗位3人;计量检定校准岗位2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保山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应符合以下三种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之一:
1.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保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长期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良好品行;
(三)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四)具体岗位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4月16日在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ynbszj.com/)和微信公众号“保山质检中心”,以及保山市人社部门微信公众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保山就业”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00:00起至4月30日24:00结束(以接收邮件时间计算)。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报名人数情况,可适当提前结束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扫描件,以及填写完整的《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扫描件及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bsjdjzx@163.com。
(三)资格确认。根据报名情况,由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人事管理部组织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初审;报保山市就业局核查是否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考试。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
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人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确定招聘对象。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同时进行吸毒尿液检测,体检和检测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及吸毒尿液检测报告交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人事管理部。
(六)考察政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人事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核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确定聘用。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公益性岗
位劳动合同,考察试用期为2个月。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
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累计不超过3年。
六、福利待遇
(一)考察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待遇27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500元、五险一金(单位承担部分)1200元。可以正常享受出差差旅费补助和相关劳动保护。
(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工资32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五险一金(单位承担部分)1200元。通过竞争上岗和考核,可增加奖励绩效500~1000元/月。可以正常享受出差差旅费补助、相关劳动保护及到省内外考察培训等机会。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136371(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袁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2198339、214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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